「"我們必須明白,一切具有倫理意義(ethisch orientierte)
的行動,都可以歸屬到兩準則中的某一個之下;而這兩種準則,在根本上互異,同時有著
不可調和的衝突。這兩種為人類行動提供倫理意義的準則,分別是心志倫理(Gesinnungs-
ethik)和責任倫理(Verantwortungsethik)。這不是說心志倫理就是不負責任,也不是說
責任倫理便無視於心志和信念。這自然不在話下。不過,一個人是按照心志倫理的準則行
動(在宗教的說法上,就是”基督徒的行為是正當的,後果則委諸上帝”),或者是按照
責任倫理的準則行動(當事人對自己行動〔可預見〕的後果負有責任),其間有著深邃的
對立。對一位衷心接受心志倫理的工團主義(syndicalism)份子,你可以提出一套十分服
人的說法,指出他的行動在後果上,將使得反動的可能大為增加,他的階級會受到更強的
壓迫,這個階級的上升會遭到更多的阻礙,但這些對他不會有任何作用。若一個純潔的意
念(Gesinnung)所引發的行動,竟會有罪惡的後果,那麼,對他來說,責任不在行動者,
而在整個世界,在於其他人的愚昧,甚至在於創造出了這般愚人的上帝的意志。與此相對
,按照責任倫理行動的人,會列入考慮的,正是平常人身上這些平常的缺陷。這種人正如
費希特(J. G. Fichte)的至理名言所說,不以為自己有任何權利去假定人類是善的或完美
的,也不覺得自己可以把自己行動可以預見的後果,轉移到他人的肩上。這種人會說:這
些結果,都應該歸因於我的行動。以信念及心意為倫理原則的人,覺得他的責任,只在於
確保純潔的意念(Gesinnung)--例如向社會體制的不公所發出的抗議--之火燄常存不
熄。他的行動本身,從其可能後果來說,是全然非理性的;但這種行動的目的,乃是去讓
火焰雄旺。這類行動的價值,只能在於並且也只應該在於一點:這個行動,乃是表現這種
心志的一個楷模"」
「即使說到這裡,我們的問題仍未結束。世界上的任何倫理,都不能迴避一個事實:”善
”的目的,往往必須借助於在道德上成問題的,或至少是有道德上可虞之險的手段,冒著
產生罪惡的副效果的可能性甚至於機率,才能達成。至於在什麼情況下,在什麼程度上,
在道德角度言之為善的目的,能夠”聖潔化”(heiligen)在道德上說來堪慮的手段及副作
用,就不是世界上任何倫理所能斷定的了。」
「”善因必有善果,惡因必有惡果”絕對不是實情;反之,
情況往往正好相反。不了解這一點的人,在政治上實際是個幼童。」
「魔鬼是個老年人,所以要了解它,你得先變老」--這句詩句所指的,並不是年齡上的老。
在辯論中,出生證明書上的一個日期,從來壓不倒我;不過某人二十歲而我已超過五十歲
這個事實,也絕對不會讓我覺得這是一件我應該為之驚懼而黯然的成就。重要的不是年齡
。重要的,是在正視生命的諸般現實時,那種經過磨練的,一往無旁顧的韌性,和承受這
些現實以及在內心中料理這些現實的能力。」
「當整批的心志政治家(Gesinnungspolitiker)
突然如雨後春筍般地蹦出來,異口同聲地覆誦著:「愚蠢而庸俗的是這個世界,而不是我
;對後果應負什麼責任,與我無關;這個責任,是那些受我辛勞服務,並有待我來掃除其
愚蠢和庸俗的其他人的事」。在這個時刻,我公開說,我們首先要問,在這種心志倫理的
背後,有多大的內在力量。我的印象是,我碰到的十中有九,都是大言炎炎之輩;他們並
沒有真正認識到,他們想承擔的事是什麼樣回事,而只是陶醉在浪漫的感動(Sensation)
之中。就人性方面而言,我對這種東西缺乏興趣,更毫無使我感動之處。真正能讓人無限
感動的,是一個成熟的人(無論年紀大小)真誠而全心地對後果感到責任,按照責任倫理
行事,然後在某一情況來臨時說:「我再無旁顧,這就是我的立場」。這才是人性的極致
表現,使人為之動容。只要我們的心尚未死,我們中間每一個人,都會在某時某刻,處身
在這種情況中。在這個意義上,心志倫理和責任倫理不是兩極相對立,而是互補相成:這
兩種倫理合起來,構成了道地的人,一個能夠有”從事政治之使命”("Beruf zur Poli-
tik" haben)的人。」
- Apr 30 Thu 2009 00:04
[書摘] 政治作為一種志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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