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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政府壓迫人民,我們就必須要說

■苦勞論壇2007/03/15
◎作者:李俊達(東帝汶和平團成員、東吳大學哲學系學生)

  樂生療養院議題不單是文化資產與公共建設之問題,更是關乎民主、人權
的議題。日前行政院副秘書長於中國時報投書、今日蘇院長於頒獎典禮中發言
,有許多謊言,讓我們一一來檢驗。這是我今日必須打斷院長發言澄清事實的
原因,也是我們來檢驗台灣民主是否進步,人權是否受到保障的機會。

  第一,聯合國外圍組織「痲瘋病患國際組織」(IDEA 直譯:尊嚴的確立)來
樂生參觀後表示,新醫療大樓並不適合病友居住,舊院區寬廣的環境、平房式的
自主空間較適合病友療養。從醫療專業觀點看來,房舍整修、提供適當分級照顧
並無困難,國際間日本、韓國的療養所也是如此推行。所以行政院好心地蓋了現
代化的醫療大樓,卻只顯得其不夠用心。行政院編列四十億預算給樂生療養院蓋
大樓,而新大樓建設花費十億元,但剩下的三十億元卻不知何去何從。院沒有因此得到多少的照顧。

  第二,漢生病友補償法案的推動,是在2005年10月25日台灣漢生病友在日本
勝訴之後立即開始推動,並非在蘇院長任內推行。而推動立法朝進步方向邁進的
主要推手,乃是樂生院民組成的自救會以及國內、國際上幾個推動人權事務的民
間團體,他們終日在立法院與各黨委員進行遊說協商。年邁院民抗爭目的不是為
了金錢,而是為了回復過去遭到政府踐踏迫害、社會歧視排斥的病友尊嚴。蘇院
長說補償是他「關懷弱勢的具體行動」,是攬功的過份了。另外,獲得日本賠償
的院民只有戰前入院的25位院民,蘇院長誤導民眾認為樂生院每位院民都有高額
補償,恐怕只是凸顯了院長對於強制迫遷帶來人權侵害的心虛而已。

  第三,關於文建會委託欣陸工程的技術評估而得到90%樂生保留方案,院長拿
出的捷運局公文是去年12月22日,當時文建會總結方案根本尚未完成,而文建會
於2 月5日呈送行政院的90%樂生保留方案總結報告,經過一個多月的修正,亦有
回覆捷運局提出的挑戰與疑問。捷運局依其工程技術單位便宜行事、官僚顢頇的
作風,會抗拒方案改變並不難預料,但在行政院介入協調並否決方案之前,台北
縣市的確在此期間不敢對於樂生有任何動作,僅能等待行政院的決議。行政院的
確無可推諉地掌握著樂生院的生殺大權,3月2日行政院核備40%案的公文,才讓
北縣府、捷運局放膽計劃迫遷樂生院。

  第四,樂生院的事情是否是地方事務?2005年12月 12日,文建會已將樂生院
全區暫訂為古蹟,台北縣經過文化資產審議會議後,函文文建會表示,13位古蹟委
員一致認為樂生院全區是重大的國家級文化資產。而無論就此事需要涉及協調的
單位之廣(台北縣、市、桃園縣、衛生署、文建會等單位),以及國際上聯合國
人權委員會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樂生事務的關注,樂生爭議早已不是地方政府
層級的事務,行政院長一再推諉,只是更凸顯了拆遷樂生之惡。

  第五,捷運機廠在未開工之前,當時樂生院方與文化界就曾高呼全區保存樂
生療養院,趕緊變更工程設計。然而當時就任台北縣長的蘇院長,杯葛古蹟審查
作業,直接進入工程協調,裁決僅保存兩棟建物,造成四位古蹟審查委員會議中
憤而離席。蘇院長就任院長後,文建會對於暫訂古蹟後應該進行的審查程序忽然
卻步,不禁讓人懷疑是否是歷史的重演。

  第六,新莊的塞車問題真的來自於樂生療養院的爭議嗎?造成中正路車道縮
減的工程是捷運運行軌道的工程,而非位於山腳的機廠工地。要將新莊的塞車問
題歸咎於樂生療養院實在說不過去,欲強加罪名於院民與學生團體之上亦然。

  最後,行政院副秘書長說行政院「基於人權的反思,我們有必要更正過去所
犯的錯誤。」殊不知聯合國人權委員會(現理事會)的公報指出強迫搬遷的行為
,違反了經濟、社會、文化國際人權公約。一個口口聲聲說要實踐轉型正義,彌
補過去遭到政府以公權力迫害人權的受難者,卻又要再一次底使用公權力迫害人
權。蘇院長在日前說過「重大建設必有犧牲」,難道將要犧牲人權的建設也是可
以被允許的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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